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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加快形成中國方案
韓永軍 2021-10-18 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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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知名專家共同研討數據治理、隱私保護等網絡空間治理、數字經濟領域的前沿問題。

網絡空間治理與數字經濟法治(長三角)研究基地主任、浙江大學教授王春暉作演講。

10月10日,由中國行為法學會、中國通信學會聯合浙江大學寧波科創中心(寧波校區)、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共建的“網絡空間治理與數字經濟法治(長三角)研究基地”在京啟動。同日舉辦的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高端研討會可謂群賢畢至,近百名國內外知名專家共同研討數據治理、隱私保護等網絡空間治理、數字經濟領域的前沿問題,大家認為,中國作為未來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的領導者,在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的政策法規上進行前瞻性研究,探索確立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的中國原則、製度與框架,加快形成中國方案,已經刻不容緩。

國家數據治理體係法治化勢在必行 

在大數據時代,海量的數據資源作為新時代的戰略資源和生產要素,為人類的進步帶來了重大機遇,數據已成為驅動經濟增長和創新的根本動力。以法治保護數據活動,探索推進國家數據治理體係法治化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需要。

為了實現國家數據治理體係法治化,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江必新提出四點意見:第一,要著力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創造法治條件,用法治為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法治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創新發展的關鍵,是數字經濟治理的重要保障。數字經濟立法勢在必行,以良法善治保障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已刻不容緩。第二,法學界要跟上時代步伐,積極麵對信息社會快速發展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對數據合規、算法規製、信用治理和個人信息保護等議題進行深入研究。第三,數據治理是一個有機整體,要在國家戰略、法律法規、技術保障、標準建設、行業自律等方麵同時發力。國家應厘清各數據行政監管機關的數據治理職權,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機製,統一執法標準。第四,從數據治理演變的全球態勢和力量格局來看,我們身處一個前所未有的劇烈變動期和規則建構期。做好數據治理、強化隱私保護、破解數據安全之困是我們亟待解決的關鍵課題。要嚴防和解決數據壟斷、不正當競爭、數據綁架、“大數據殺熟”等違規濫用數據擾亂市場秩序等問題,必須依靠法治手段。中國應當在數據使用和保護的政策法規上進行前瞻性研究,探索確立數據治理的中國原則、製度與框架,形成數據治理的中國方案。

網絡空間治理數字經濟法治是兩大課題 

數據和個人隱私保護是當前以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全球麵臨的共同挑戰,也是需要各國學界、產業界、法律界需要抓緊研究的重大課題。數字化時代,網絡空間治理和數字經濟法治這兩個重要命題已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網絡法律製度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創新的關鍵,也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

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董治良指出,“網絡空間治理”和“數字經濟法治”已是世界範圍內的熱門關鍵詞。近年來,我國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立法取得了重大進展,尤其是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頒布施行,標誌著我國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的基礎性法律架構已經建立。相關的落實和細化基礎性法律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還在製定過程中。可以說,我國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在不斷提升,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我國數據潛力即將得以極大釋放,產出巨量的經濟成果。

中國通信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張延川表示,數字化時代,“網絡空間治理”和“數字經濟法治”這兩個重要命題具有一定的融合性。剛剛閉幕的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就以“網絡法治:法治護航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分論壇主題,提出網絡法治是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創新發展的關鍵,也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他希望研究基地準確對焦數字法治建設、網絡空間治理、數字經濟轉型等國家需要,深入研究理論前沿問題,為國家網絡空間治理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智庫支撐。

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數據治理體係 

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推進數字化立法實踐,先後頒布了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民法典、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一係列數據治理基礎性的法律法規,為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製度保障。

下一步,如何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數據治理體係?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副局長杜廣達指出,一方麵,要把握運用好當前數字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期,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要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把關鍵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提升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要夯實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的工業互聯網網絡、數據、平台體係,構建協同創新、互利共贏的良好產業生態。要加快推進數字產業化,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興產業,推動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融合創新。要推動產業數字化,實施製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和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行動,推動企業“上雲上平台”,帶動產業結構升級。另一方麵,要探索建立科學有效的數據治理體係,切實保障數字經濟法治與安全。數據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社會工程,涉及數據公開與隱私保護的關係、數據共享與數據權屬的關係、數據權利與數據公平的關係,需要找準國家、產業與個人共贏的立足點。

網絡空間治理與數字經濟法治(長三角)研究基地主任、浙江大學教授王春暉指出,營造良好的數字生態絕不僅僅依靠技術進步,必須包括法律的保障、道德的支撐,以誠信為基石,以增加人民福祉為目的。當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陸續出台,揭開了數據治理與隱私保護製度建設的新篇章,數據治理是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方向,產業形態新、行業跨度大,做好數據治理工作需要共同探索、共同推進,為護航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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