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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密規範算法推薦的法網正當其時
劉彤 2021-10-14 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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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印發《關於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繁榮發展。

近年來,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在加速互聯網信息傳播、繁榮數字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算法不合理應用也影響了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公正和網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對此,《意見》提出,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製健全、監管體係完善、算法生態規範的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

算法收窄了用戶的信息接收範圍 

如今,打開購物APP,想買的東西從推薦商品中就能快速找到;瀏覽新聞或短視頻時,總能收到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推薦;選擇餐館時,在APP點開美食欄目就能看到推薦排行榜……作為消費者,很多人對這些體驗並不陌生。隨著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涵蓋網絡購物、交通出行、旅遊住宿、訂餐外賣等多個領域的算法應用日漸普及,影響著用戶的消費決策乃至日常生活。

一般來講,算法是一種技術手段,即互聯網平台借助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和使用習慣等大數據,實現用戶需求和服務的快速精確匹配,大大降低了信息傳播和獲取的成本,為消費者提供更為豐富、更易獲取的產品和服務,讓社會運行更加高效。同時也要看到,市場上還存在一些因算法不當應用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比如過度采集用戶信息侵犯個人隱私、“大數據殺熟”、不當操縱流量分配幹預平台商家經營等。

“在購物APP搜過一款相機後,主頁上相關產品的推薦就沒斷過,不同品牌、不同價位的產品不斷湧來。”小李打算買個相機,沒想到一次搜索卻讓相關廣告“侵入”其他常用APP,變得無處不在。“感覺自己的生活被暗中窺視。”這讓小李不堪其擾。

“大數據殺熟”、致癮性推薦、影響和誤導消費者,賽迪研究院的一份報告梳理了濫用算法推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要表現形式。但其負麵效應還不止於此。為了取悅用戶,算法會不斷推薦其感興趣的內容。業內人士認為,這種個性化推薦收窄了用戶的信息接收範圍,且減少了接受差異化信息的可能性,容易讓人深陷“信息繭房”而不自知,不利於個人認知成長。同時,算法取代人工充當信息推薦的“編輯”角色,內容能否推送、推送什麽內容、內容推送給誰,不是由用戶而是算法決定的。一旦算法推薦的設計理念偏離正確導向,劣質低俗信息精準推送的問題就隨之而來。這些做法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不利於平台和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多方推動算法應用規範有序發展 

《意見》提出,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以算法安全可信、高質量、創新性發展為導向,建立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機製,構建完善算法安全監管體係,推進算法自主創新,促進算法健康、有序、繁榮發展,為建設網絡強國提供有力支撐。同時明確,企業應強化責任意識,對算法應用產生的結果負主體責任。同時,將著力解決網民反映強烈的算法安全問題,對算法監測、評估、備案等工作中發現的,以及網民舉報並查實的涉算法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堅決維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安全。

《意見》還要求,防範算法濫用風險。維護網絡空間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防止利用算法幹擾社會輿論、打壓競爭對手、侵害網民權益等行為,防範算法濫用帶來意識形態、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等方麵的風險隱患。

業內人士認為,一係列法規“組合拳”通過合理限製防止信息濫用,避免算法推薦“野蠻生長”,從而達到個人信息保護和數字經濟產業發展的雙重目標。那麽,麵對法律長劍,算法推薦未來該如何發展?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教授張誌安認為,算法應用、技術創新背後要有更多思考,讓算法推薦帶來的弊少一些,利更多一些。

德國哲學家韋伯曾經區分了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前者意味著發揮技術的最大效用,後者則強調價值、倫理的重要性。社會的進步,離不開先進技術的開拓者,更離不開基本價值的守望者,畢竟,我們將抵達的未來,不僅是信息自由流動的豐饒之海,更是構築全新文明的堅固之岸。

為此,行業組織需要加強引領和督導,淨化行業風氣,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也應增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依法維權意識,共同參與治理。作為掌握技術的企業,更應加強自律,切實履行應盡義務和責任,堅持正確導向,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誠信應用算法。相關各方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才能共同推動算法應用規範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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