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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互聯網“圍牆花園”是大勢所趨,更是民心所向
2021-09-17 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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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對於互聯網屏蔽外鏈問題的整治,國家主管部門越來越重視。工信部從今年7月起啟動了為期半年的互聯網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屏蔽外鏈是此次重點整治的問題之一。

何為屏蔽外鏈?其本質就是借助自身壟斷性的流量優勢,有效抵禦和限製競爭,並且通過選擇性導流實現商業利益最大化。這一現象在業界有個很形象的術語,叫“圍牆花園”。屏蔽外鏈,增加外鏈的技術門檻,其初衷就是競爭。

觀察“圍牆花園”現象這十多年來的緣起、發展與演進,一方麵與壟斷程度正相關,另一方麵與競爭壓力正相關。在互聯網出現壟斷之前,也就是BAT真正確立壟斷地位之前的十多年裏,中國互聯網產業基本處於自由競爭階段。這一時期,“圍牆花園”缺乏生存的土壤,所以表現並不明顯。隨著BAT陸續確立壟斷地位,尤其是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巨頭之間相互融入,橫向擴張,彼此間的競爭壓力劇增。“圍牆花園”逐漸成為極為重要的戰略工具。

最近十年,屏蔽外鏈等“圍牆花園”戰術“水漲船高”,手段則“日新月異”。互聯網行業存在的所謂陣營、站隊等,核心都是基於“圍牆花園”的導流能力。可以說,沒有壟斷地位,就不具備部署“圍牆花園”的基礎;沒有消除競爭壓力的需要,就沒有部署“圍牆花園”的動力。回望十年,“圍牆花園”的基礎和動能都處於不斷上升的態勢。

然而,互聯互通本來就是互聯網的生命線,是互聯網的基本規範和要求。作為數字時代最關鍵基礎設施的互聯網,本質上必須將公共性和社會性置於重要位置。但是,因為行業缺乏有效自律,缺乏政府和法律的有效監管,“圍牆花園”現象泛濫,獲益的是個別企業,損害的卻是互聯網互聯互通的整體利益。無論是市場競爭環境、產業創業創新活力,還是廣大網民的便利性和選擇權,都成為“圍牆花園”的犧牲者。

拆除“圍牆花園”是一種必然趨勢,但這項工作最大的難點是利益,對此,沒有互聯網巨頭是有內生動力的。互聯網巨頭考量的往往是自身利益的得失,而不是整個產業的利害關係。因此,它們一定會以各種方式阻撓、延緩拆除“圍牆花園”或者掩飾各種“圍牆花園”的存在,這正是專項行為的難點所在。我們注意到,一些以安全、營銷等理由為“圍牆花園”辯護的聲音此起彼伏,這是“圍牆花園”利益集團的正常反應。所以,要想讓這項工作真正取得全麵勝利,需要魄力,更需要智慧。

涉及拆除“圍牆花園”引發的所謂網絡安全、垃圾信息泛濫以及營銷泛濫等擔憂,其實站不住腳。因為保障網絡安全等能力是作為一個大型平台的“基本功”,也是平台履行主體責任的“分內事”。有“圍牆花園”時平台企業在做,沒有“圍牆花園”時同樣也得做。或許工作量有所不同,但並沒有增加技術難度和工作難度。

中國互聯網的“圍牆花園”現象,是一項多年積累、不斷加築工事的“工程”,涉及很多技術層麵和業務層麵的操作。如涉及網頁層麵更涉及APP層麵,涉及明麵上的信息內容更涉及深層次的數據信息等。這需要深入、明晰技術層麵的操作,也需要確定規則。互聯網領域很多規範之前都是基於產業自律,作為“默認”選項而習以為常,往往缺乏明文規範的細化。缺乏競爭製約的壟斷巨頭,出於自身商業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不斷突破這些不設防的防線,“法無禁止即可為”,將自身的商業邏輯淩駕於整個互聯網行業的默認規範之上,然後日積月累,競相效仿,而主管部門因缺乏明確法規也未能及時加以有效規製。廣大用戶雖然深受其害,卻也無能為力,最終“溫水煮青蛙”,逐漸習慣“圍牆花園”現象的存在。

因此,工信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意義重大而深遠,意味著對互聯網巨頭壟斷行為的處置進入“深水區”。針對“圍牆花園”係統性地整治,雖然不像重罰平台企業“二選一”行為那樣一時引起轟動,但這是中國互聯網產業競爭環境的一次重大改善,改變的將是整個競爭麵貌。

“圍牆花園”現象的本質,是為了私有利益而犧牲公共利益。破除“圍牆花園”現象,最大的獲益者首先是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包括廣大網民,對於整個中國互聯網都是一個巨大的利好。大家都是最終的受益者,包括貌似失去短期利益的幾大平台,因為它們本身就是互聯網整體環境最大的受益者。

而專項整治所帶來的最大衝擊,就是原來依靠流量資源的“站隊模式”。嚴重依賴巨頭導流的商業模式和企業會受到短期衝擊,但是,這種損失應該被視為是正常的。因為之前的流量優勢,其本身就是建立在不合理的基礎之上,目前隻是停止不公平的競爭和不合理的導流。任何公司和商業模式的發展,都隻能基於合法、合規的正常業務模式。所以,這一次針對“圍牆花園”的整治,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也是法律所指。最終,大家都需要在一個健康、良性的產業環境下公平競爭,才是最大的共贏結果。工信部此次的專項行動值得我們為之歡呼,中國互聯網更美好的未來更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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